30 七月, 2005
出自:http://web.hku.hk/cgi-bin/cgiwrap/cssa/forum/cgi-bin/topic.cgi?forum=7&topic=120
来源网页已不存在,真实性无法得到验证。姑且当作一个笑话吧。
关心高校BBS发展方向的同学可以参考WikiPedia的兵马俑BBS条目。
http://xsc.xjtu.edu.cn/article/list.asp?id=148
关于给予仰恒光等11名学生违纪处分的决定
xsc.xjtu.edu.cn 2003-5-20 西安交大学生处
1、仰恒光,男,电气学院电气09班学生。2003年3月28日,该生多次在西安交大“兵马俑BBS”上以片面、激烈的语言发贴子,并首先提出在3月31日和4月1日两天罢餐,对引发罢餐事件起了直接作用,造成恶劣影响。
经2003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仰恒光留校察看处分。
2、巨楷如,男,2002年7月于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现为理学院硕士240班学生,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定向委培国防生。2003年4月1日,该生在西安交大“兵马俑BBS”上捏造所谓“罢餐出现流血事件” 的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3、孙皓,男,能动学院能动14班学生。2003年3月31日晚,该生在北京大学“一塌糊涂BBS”上捏造所谓“西安交通大学的合理罢餐行为遭到学校镇压”的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经2003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皓留校察看处分。
4、孔凡兵,男,电气学院电试点02班学生。2003年3月30日、31日两天,多次在西安交大“兵马俑BBS”上、北京大学“一塌糊涂BBS”上以片面、激烈的语言发贴子,并提出成立所谓的“西安交通大学学生革命委员会”,促动罢餐,造成恶劣影响。
经2003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孔凡兵留校察看处分。
5、惠新宸,男,电信学院计算机12班学生。2003年3月31日,该生将“罢餐”歌曲及图片上传至个人FTP,供其它人下载查看。
经2003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惠新宸记过处分。
6、毛治国,男,机械学院机自97班学生。2003年3月31日晚,该生在宿舍阳台上,手持撑衣杆敲打阳台栏杆并吵闹,受到另一学生干部阻止,二人因此发
生口角。4月2日,毛治国在网上针对该同学的党员和学生干部身份发表言论,并引起了许多同学在网上不恰当的评论,使该同学的个人名誉受到不良影响,同时也
影响了党员和党组织在部分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经2003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毛治国记过处分。
7、汪仲夏,男,能动学院能动010班学生。2003年3月28日下午,该生将西安交大“兵马俑BBS”上一篇标题为“交大非暴力合作运动”的文章转发到“兵马俑BBS”的其它版面。
经2003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仲夏记过处分。
8、王磊,男,能动学院能动03班学生。2003年3月30日晚,该生在西安交大“兵马俑BBS”上,发表了名为“热烈祝贺东18-20舍喊罢餐口号成功”的帖子(只有标题无内容)。
经2003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磊警告处分。
9、卢川,男,能动学院核工程11班学生。2003年4月1日晚,该生在部分学生喊罢餐口号时,用电脑放《国际歌》。
经2003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卢川记过处分。
10、申屠军,男,能动学院核工程11班学生。2003年4月1日晚,该生在部分学生喊罢餐口号时,将音箱放在阳台上,由卢川用电脑放《国际歌》。
经2003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申屠军严重警告处分。
11、刘庆杰,男,能动学院核工程11班学生。2003年4月1日晚,该生在部分学生喊罢餐口号时,找线并将电脑音箱连接起来,由卢川用电脑放《国际歌》。
经2003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庆杰严重警告处分。
26 七月, 2005
PHP4,引用传递还是值传递(Pass-by-reference or Pass-by-value)
因为一直写C/C++程序的缘故,总觉得函数中引用传递要比值传递效率高。然而在PHP4中-使用的是Zend2引擎-事实却并非如此。
Zend引擎引进“引用计数”(Reference Count)概念,在不发生对变量的写操作的前提下,只是简单地修改Reference Count的值,并不做任何实际的Copy动作。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函数传入一个数组参数,而函数中对这个数组只有读操作,那么无论这个数组多么庞大,对内存的消耗并不因此增加,执行性能也不会因此降低。因为PHP解释器并不会生成(Copy)这个大数组的副本。
“引用计数”机制是Zend内部在处理变量和参数传递时的隐含(implicit)机制。如果你显式(explicit)地使用“别名”(Alias)或者显式地以Reference方式传递参数,也就是在变量前添加“&”符号,那么,PHP会花费额外的代码来处理,效率反而比值传递低。
今天,我写一个读取utf8字串长度(实际长度,一个中文只算一个)的小程序,一开始使用的是引用传递,结果在处理长达22,000个ASCII字符长度的字串时(需要做超过7000次的显式引用传递),耗时数分钟。当我将传递方式改为值传递后,只需数秒,可见,显式“引用传递”对性能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结论:
PHP4中,如果不需要修改传入参数的值,那么不要使用“引用传递”。
20 七月, 2005
对ADODB不熟悉,这里只陈述现象。
用ADODB4.53或者4.54版本时,无论MySQL的版本如何,数据使用的编码如何,应用程序通过ADODB存取数据都是正常的。
当升级ADODB4.62后,如果MySQL的版本小于4.1,那么一切正常,如果MySQL的版本是4.1以后,而数据库的编码又不是latin1,譬如说实际编码是UTF8,那么,存取数据都会发生错误。参考:[1]
Plog0.32使用的ADODB版本是4.53,而1.0以上使用的ADODB4.62,但是在plog1.0.1正式发布版本中,忘记了ADODB的支持UTF8的PATCH。
如果你后台使用的是MySQL4.1或者以上版本,内码是UTF8,而你又急急地升级了plog到1.0.1,那么很不幸,页面出现乱码不说,多次操作后,这些乱码还将被储存到数据库中,破坏了你原来正常的数据。所以,请尽快补上这个补丁!
我升级本地测试PLOG的时候,就碰到这种情况,当时费了很多劲,还是没搞懂为什么。在personal brain里的记录如下:
06:53 PM, July 09, 2005
升级 plog from 1.0 to 1.0.1过程中,本地mysql库中中文被改,似乎因某种原因,所有的内容被转换成iso8859-1代码后重新写回数据库,未能重现
16 七月, 2005
去渔山岛,离开上海两个半小时才到绍兴。坐车真累阿到宁波,走甬台温高速,就是去宁海的路。收到"欢迎您来到诗画江南-浙江!嘉兴:多云转晴,26到36度"。 天气好热,希望岛上能凉爽点。宁海,象山的高速出口是一个,右手前去是宁海,左手是象山。离开高速,上一级公路。石浦在象山最东南端,还要开不少时间。两点多到石浦,去夜排挡吃海鲜,吃的太快!原来要吃到天亮的希望破灭。宾馆小憩。一早,去菜市场买西瓜啤酒水,慌忙上了船。几乎没风,航行速度11.6海里,25海里的海程,两个半小时就到了。期间看着海水由黄变绿,由绿变蓝。坐在船头,海风习习,美景变幻。可惜太阳晒的历害。
15 七月, 2005
【2006-03-28】声明:因为m2p经常变动短信号码和接口,本功能自即日起暂停
UTBlog开通SMS(短信)上传服务。插件(plugin)名称:mo2blog。大家可以在自己的管理页面-控制中心-插件管理中找到。
mo2blog短信接收部分使用的是m2p.com.cn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服务,该接口目前只支持点播(MO),只支持单条短信/每次的处理。
两点限制:
- 虽然utblog支持多用户共用一个blog,但是现在的pluging只能支持一个blog绑定一个手机,而不是每个用户绑定一个手机,所以只有blog的主人(owner)可以使用此功能。所谓blog的owner就是开通这个blog的用户。
- 因为m2p提供的接口限制,每次上传短信的长度不可以超过60个字符(每个汉字只算一个字符,每个英文字母也算一个字符)。所以,那些分页发送(分成两次或者多次发送)的短信肯定超长
一点声明:
因目前m2p的接口服务免费,所以mo2blog也是完全免费的。当然,你的手机服务商还会继续收取你发送短消息的费用。
mo2blog(短信发表文章)帮助13 七月, 2005
php中的MAX_FILE_SIZE,文件上传限制和bug
PHP关于文件上传部分,特别提到表单隐藏域:MAX_FILE_SIZE,意思是接收文件的最大尺寸。文档中给出的例子如下:
<form enctype="multipart/form-data" action="_URL_" method="POST">
<input type="hidden" name="MAX_FILE_SIZE" value="30000">
Send this file: <input name="userfile" type="file">
<input type="submit" value="Send File">
</form>
这里设置MAX_FILE_SIZE = 30000,期待一种可能,使得浏览器在传送文件之前能够依此作出预先判断,如果文件尺寸大于30000字节,则不执行实际的POST动作。也就是不往服务器发送文件内容,而是直接在客户端提醒用户“你试图上传的文件超过30000字节”。
这的确是一个非常棒的主张,但在现实中却暂时无法实现。不是因为这个限制可以“被简单地绕过”,而是IE和FireFox这两个主流浏览器都不支持这个特性。PHP的这个建议尚未被采纳。
MAX_FILE_SIZE还有一个用场:后台PHP会判断接收到的文件大小是否大于这个值,如果超出,$_FILES['thisfile']['error']会被设置为UPLOAD_ERR_FORM_SIZE(2),同时放弃保存临时文件,将$_FILES['thisfile']['size']置0。
这个例子,没问题,表现正常,当我试图上传一个40多K的文件时,PHP程序报告“文件超过MAX_FILE_SIZE”。
但是,如果我们将表单中的MAX_FILE_SIZE从30000减少到1000,情形又如何呢?
- 上传800字节的文件,正常;
- 上传40K的文件,PHP报告文件过大,也正常;
- 上传3000个字节的文件,PHP未报告错误,它成功保存了文件!出乎意料!
问题就出在main/rfc1867.c中判断文件是否超长的这部分代码上。php每次从buffer中读取FILLUNIT字节长度的内容后,首先判断“已经读到的内容长度(total_bytes)”是否大于MAX_FILE_SIZE,然后再增加“已经读到的内容长度(total_bytes)”。这样一来,和预计的结果之间至多会有FILLUNIT字节的误差,而FILLUNIT=1024*5=5K。(点击bug了解详细内容)
这就是说,当MAX_FILE_SIZE<5K时,上传一个大于MAX_FILE_SIZE,但是小于5K的文件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因为这个设置很容易被绕过,所以服务器端编程不应当依赖于MAX_FILE_SIZE。而且,5K到底是个很小的数值,对大多数上传文件的表单来说没有影响。
btw, PHP中post_max_size,upload_max_filesize, MAX_FILE_SIZE的设置,和客户端上传给服务器端的流量大小无关。Apache服务器从客户端接收长度不超过LimitRequestBody字节数的请求,然后传送给php模块,php模块再决定是否保存成临时文件,设置$_FILES全局变量,移交给script进一步处理。这个Apache的LimitRequestBody选项缺省值=0,允许Request body的最大字节数是2G(Linux + Apache)
12 七月, 2005
utblog的方向?呵呵,搞的主题太沉重了。
原先只是想给自己弄一个blog,后来想为什么不开放给周围的朋友呢?再想,闲着也是闲着,如果网上有朋友喜欢,到这里申请一个稳定,快速,干净,功能丰富的blog空间,岂不皆大欢喜?所以utblog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曾经在每个人的blog里添加了整个utblog网站的导航菜单,后来撤了,因为考虑到那样做就好比粗鲁地侵入别人的领地。
google的adsense广告,也只在summary page页和CB's Blog里投放,不过现在也在考虑是否撤掉,因为google的广告服务器不堪重负,直接影响我这里打开页面的速度。
喜欢干净简洁,属于自己并且可以最大程度控制(需要一定的编程基础)的博客,并且也为有同样需求的朋友提供一块空间,仅此而已^^
补充一点,为什么选择plog。
- php, mysql is free
- plog is free
- 这三个都是Open Source Project,都正在蓬勃发展ing...
- plog的结构很好,MVC框架实现的不错,plugin机制也很吸引人
- 很自由。你可以上传自己的模板,任意修改你个人的界面。
ping to: http://www.utblog.com/plog/25/article/477
说说我个人的方向,在rss在线订阅和自助旅游wiki以及personal CMS上,近期会有所动作,敬请期待^^。如果哪位朋友也感兴趣,可以和我联系(回复本文说明即可)
11 七月, 2005
plog有一个特性,就是在发文后,能够向你注册的XML-RPC网站发送PING通告。而这些对外公开支持XML-RPC(XML-RPC2) PING的网站,在接收到你的PING后,会更新他们的最新发文列表并公布出来。也就是告诉他们“嘿,我写了一篇新文章“。plog 1.0版本有bug,会错误地清空保存在数据库中的XML-RPC服务器列表信息。在1.0.1版本中,这个bug已经被fix。
现在utblog登记了以下的ping servers:
http://rpc.technorati.com/rpc/ping
http://rpc.weblogs.com/RPC2
http://ping.blo.gs/
http://ping.feedburner.com/
http://ping.syndic8.com/xmlrpc.php
http://rpc.blogrolling.com/pinger/
http://www.weblogues.com/RPC/
http://bblog.com/ping.php
更多列表请参考此处:
http://elliottback.com/wp/archives/2004/11/21/a-list-of-rpc-and-rpc2-to-ping/
7 七月, 2005
梦幻九寨
好友roy去了趟九寨沟,拍了不少照片。这个季节对于摄影来说,不是最好,景色确实优美,然而色彩不够丰富,到处都是单调的绿色,roy说,到最后,对这些美景都没什么感觉了,典型的审美疲劳。不过,这单调浓郁的绿色,却和死寂的九寨之水一起,不时显示出一种特殊的梦幻效果。
More specification about these photoes, pls see their EXIF
5 七月, 2005
Apache mod_rewrite的死循环问题
通过mod_rewrite来重定向url,如果规则写的不正确,很容易造成死循环,特别是对per-dir(目录级)的规则(.htaccess)更是如此。Apache 1.3.28以后的版本增加了RewriteOptions
MaxRedirects选项,限制了redirect的次数。这以前的版本,会因为规则设置不当而无限地循环下去,相应的httpd进程占用大量CPU资源,甚至令服务器资源耗尽,无法正常工作。
举个例子:
在某个目录下(e.g. /test/)的.htaccess文件中
规则A把.asp改写成.jsp
又有一个规则B把.jsp改写成.asp
这就必然导致循环匹配
RewriteRule中的“last|L”flag虽然可以阻止成功匹配后进一步的规则匹配尝试,但是由于mod_rewrite实现per-dir重定向方式的特殊技巧,使得死循环仍然成为可能,而并不是象hedong所说的“这两个规则是有先后的,且只执行一次”。
让我们先来看看mod_rewrite的这个特殊技巧。http://httpd.apache.org/docs/mod/mod_rewrite.html#InternalAPI这 一节中是这么说的:等到apache API已经可以取得某个目录下的.htaccess的时候,URL已经被映射成file-name了,这时候再做URL重定向已经太晚了。为了克服这个问 题,mod_rewrite使用了一点点小技巧,它根据RewriteBase的设置,将file-name重新还原成为URL,并调用internal redirect过程,重头开始。这就给mod_rewrite一个机会,可以apply写在.htaccess内的目录级匹配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这里 的internal redirect是由mod_rewrite发起的子级请求,所以它不会被“nosubreq|NS”过滤。
现在再来看看我们的例子。假设有这样一个请求:http://www.utblog.com/test/cb.asp。那么根据规则A,它将被重定向到http://www.utblog.com/test/cb.jsp,正因为有“L”,
所以不会在这一次的Fixup阶段陷入死循环。Apache继续处理这个internal
redirect请求,因为这等同于一个新请求,所以mod_rewrite还是会在新的Fixup阶段再次尝试匹配,这次,它应用规则B,结果,这个
/test/cb.jsp的请求又被重定向成为/test/cb.asp...如此反复,直到重定向次数达到MaxRedirects的限制为止。
btw,对于整个server级(per-server)的Rewrite规则(在httpd.conf中定义),一般来说,只要加上“last|L”选项,就不会有死循环的问题。又因为不需要internal redirect步骤,server级URL重定向的效率也比per-dir的高很多。
referrence:
http://httpd.apache.org/docs/mod/mod_rewrite.html
http://httpd.apache.org/docs/misc/rewriteguide.html
4 七月, 2005
在UTBlog写文章,最后提交的关头,有时候会出现“认证错误”信息,提示再次登陆,再不可能“退回”到刚才编辑的页面,结果是刚才的心血全部白费,痛哉!
究其原因,是因为php session有一个GC功能,就是Garbage Collector。这个GC启动的时候,会清除那些已经“超时”的session。它的工作原理是这样的(以utblog.com为例):
- 用户访问并登陆网站http://www.utblog.com,这时候后台会调用session_start来尝试生成一个会话(如果已经有会话,则相当于一次有效会话请求)
- 对于这样的每一次有效会话请求(Request),apache的php模块会根据session相关的全局变量gc_probability/gc_divisor =>计算出启动GC的概率,并由此概率来决定在这次请求中是否应该启动GC。举例来说,session.gc_probability的缺省值为1,session.gc_divisor的缺省值为100,则启动“垃圾回收”器的概率是1%,这就意味着在每100次请求中,会有可能清理一次过期会话
- 如果GC启动,则GC会扫描当前会话所在路径(session.save_path)下的所有会话文件,并根据另外一个全局变量session.gc_maxlifetime的多少来判断哪些session已经过期(“当前时间”与“会话文件的atime或者mtime”之间的差大于gc_maxlifetime:过期),并删除这些过期的session
- 如果你在一个session启动后,长时间没有任何交互操作(譬如,不停地码字,没有提交或者保存为草稿),那么你的保存在后台的会话文件将得不到机会被修改或者访问,在gc_maxlifetime(缺省值1440秒=24分钟)时间后,它有可能因失效而被清理,这以后你再提交,就会因为会话失效而报错
由此可见,gc_maxlifetime设置为24分钟,对于写某些文章来说还不够。这是一个原因,另外,session.save_path的缺省路径在linux上是/tmp,很少有程序会修改这个设置。如果这台服务器上有多个虚拟主机,那么,/tmp目录下会存放许多不同session_name的会话文件。糟糕的是,php的GC不区分会话归属,它会根据它取得的gc_maxlifetime来清理这个目录下的所有过期session文件。
据以上分析,解决方案是:UTBLOG在.htaccess文件内添加了一条语句,将session.gc_maxlifetime的local value扩大为14400(4小时),同时在后台将session.save_path设置为/tmp/utblog,这样,utblog的会话文件就不受其他网站干扰了,而4小时的失效时间,我想,无论如何应该够用了。
测试下来,一切如我所愿。
另,如果直接改动/etc/php.ini当然也可以。如果没有权限改动php.ini,也没有权限改动apache的conf文件,.htaccess被禁止,那么直接修改plog的sessionmanager.class.php文件,在session_start行前添加ini_alter("session.gc_maxlifetime", 14400)亦可。plog结构良好,只有这一处调用session_start,所以也只有这一处需要修改。我在本地做过测试,可以工作。
ref: http://terra.di.fct.unl.pt/docs/php/ref.session.php.htm
http://www.experts-exchange.com/Web/Web_Languages/PHP/Q_20890175.html
3 七月, 2005
wallop导入并同步外部RSS
微软的wallop在创建blog的时候,可以从你提供的RSS源导入你在其他服务器上的blog文章,这以后,它会定期检查RSS,如有更新,则将新文章同步到wallop的blog内。当然双向同步是不可能的,除非其他blog服务器也支持这项功能,并且双方都能够识别文章的同一性。
这种单向同步有两个前提,一是RSS源格式必须合法;二是RSS输出中必须提供pugDate信息(RSS中是pugDate,Atom中是created。前者的日期格式是RFC822,后者是ISO8601,不过大多数RSS解析软件两者都支持)。wallop会依据这个“发布日期”来判断文章是否是最近更新,进而决定是否需要导入(同步)
wallop里,有个What's New,全称是“What's New from your Social Network”,顾名思义,就是查看你的社会性网络(朋友圈)内的各种活动,不光包含朋友和自己的交互,还包含朋友的最近活跃行为。另外还有各重要的功能“Activity”,记录你所有的操作行为。这两个功能很不错,尤其是对SNS来说,最要紧的当然是朋友圈内的相
互交往。我关心朋友什么?大家见面,都问:最近忙啥呢?这就是"Activity"
What's New在普通的blog服务里,大致对应“最新回复,最新引用通告,最新引用,最新发表”等,对blogger而言,这也是他们比较关心的。
朋友圈的flash动画表示,只是表示方式和操作方式的改变,它提供的内容和功能很多SNS都提供了。wallop只是个以试验为目的的系统,微软是想藉此获取人和人之间交流、共享资源的某些共性,以帮助开发他们下一代的产品。既然是个试验品,大家抱着玩玩的心态,即便有那么少数几个认真的,也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值得借鉴的。所以wallop里田地荒芜,也就不奇怪了。
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wallop的,除了上面提到的RSS导入和同步、What's New、Activity这几个功能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它不像某些号称SNS的网站,有意无意地摇身一变,成了“交友”网站了。
3 七月, 2005
青蛙王子-改变女人心理的奇妙力量公主今年十五岁了,可是她讨厌男人。
尽管公主生长在王侯世家,但她却非常讨厌贵族阶级的男人,她认为贵族都是压榨民众血汗的坏人。可是很不幸的,她周围尽是这一类的男人。
有些领主滥收税金,引发民众反感。有些领主任意逮捕无罪的百姓,然后没收他们的财产。有些领主听信小人的密告,把可怜的老太婆抓来拷打,要老太婆自己承认自己是巫婆,然后送去处死。还有领王动辄诱拐美女到城里玩弄,等到玩腻了就砍掉她们的头……。因为生活周遭实在是看了太多这样的实例,所以让公主对男人非常反感。
她的父王当然也是这个阶级的人,因此进入叛逆期的公主便时常毫不留情的批评自己的父亲。
其实,她的父王人并不坏,从来不随便征收额外的税金,也不曾拘捕拷问无罪的百姓,是个心胸宽大,颇受国民爱戴的国王。但看在公主眼里,她是怎么看怎么不满意。
“父王应该立刻把自己的所有领地分配给领内的百姓,你知不知道这阵子村子里有多少人饭都吃不饱,就连老鼠都饿得啃起蜡烛来。父王,你究竟有没有心想挽救村民们的生命啊?”
每次公主一出现,都会往她父王面前这样唠叨,说个没完。身为公主的她能对政治保持高度的兴趣,其实也很不错,而自由派的国王也不觉得自己的女儿关心政治有什么不妥。
“你这样说就太偏颇了。身为领主有领主的责任,如果光是把领地分给穷人,让他们自生自灭,这样反而不对,只会让他们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我们领主的责任就是要教导那些没受过教育,也不知道该如何谋生的领民,让他们能安居乐业。”
偶尔国王也会反驳她两句,但心高气傲的公主却从来也听不进去。
国王是个聪明人,不过皇后却是个相当传统的女性,她还是希望公主能早点找到合适的对象结婚,多生几个孩子传宗接代;可是如今公主是这样的脾气,让皇后觉得有些气馁。
公主已经到了适婚年龄,邻近各国的王公贵族自然纷纷前来求亲,然而公主却一个也看不上眼。
“再这样下去,公主迟早会变成老处女的,到时候就算求人家,人家也不肯再来提亲了。你也不想想,自己并不是什么绝世的美女,再说我们家也算不上是什么富有的贵族。”
想当年,皇后在十三岁时就坚持己见,想要嫁到这个国家来,虽然当初提亲的人不少,但她终究还是选择了这个不算强大,也不算富裕的国家。皇后对自己的坚持感到十分自傲,不过国王也没有亏待过皇后。
“真搞不懂你到底在想什么,想当年我十五岁时就已经怀胎十月生下你啦。难道你真的想一直留在我们身边,当个老处女不成?”
“我才不要嫁人,一想到那些王公贵族家的王子,我就不寒而栗。”
公主总是这样子拒绝。
什么王公贵族,全是一些矫揉做作、没有大脑的男人;要不就是满脑子想着升官晋爵,在宫廷里取悦君主的纨子弟;或者每次偷腥就欺骗妻子说一切都是为了出人头地的贵公子。公主心里压根儿就不想和这样的男人结婚。
“我渴望的是真正的爱情,而不是策略婚姻!”
当然,那些前来向公主提亲的,全都是策略婚姻。
他们不是攀不上关系的王家公子,就是身分高高在上的贵族子弟;和那样的人结婚,往后的生活不用想也可以猜出个大概。
当丈夫因为战争或狩猎而出远门时,独留在家的妻子只能在大厅和侍女们东家长西家短的嚼舌根,要不然就是换上漂亮的礼服,参加一个又一个舞会……,日子既无聊又枯燥。
公主渴望的是更高层次的理想婚姻。
比方说,夫妻两人有共同的兴趣,丈夫弹奏乐器,妻子唱歌,甚至还可以试着作作曲子。和有音乐素养的男人结婚,将来生下来的孩子一定也有不错的音感,说不定还可以全家组成一支演奏乐团……?
可是现在,怀着美丽憧憬的公主只能在河边把玩黄金制的小球,抒解少女的情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黄金球,看起来是那么高贵而脱俗,真是美丽极了。公主一面欣赏,一面沈浸在自己的想象里。
其实黄金球在民俗中也代表着男人的性器官;当然,公主并没有听过这种说法,也没有发觉自己已经到了思春期,慢慢的对男性产生了渴望。
公主的初潮已经开始,胸部也渐渐隆起,连私处也长出了毛发,身体越来越有女人的模样,而且心中总觉得骚动不定,心情无处抒发;公主自己对这种感觉十分困扰。不过话说回来,也可能是她强迫自己压抑住情绪才会这样吧。
有时候,公主也会一个人躺在床上,一面让想象在情色中回荡,一面抚慰着自己。尽管事后她总是斥责自己,但内心所涌现的欲望却是无法压抑的。
当她爱抚自己的私处时,脑海中总是想象着淫色的情节。好比说,被某个男人诱拐到森林的深处,被对方紧紧的捆住,肆无忌惮的加以凌辱……
在父王的书房里,也放了好几册从法国带回来的恋爱小说,让公主十分好奇;不过那些书都被锁在书柜里,平常是不可能取得的。此外,公主还偶尔会偷听到侍女和仆人们谈论一些禁忌的话题,甚至撞见侍女和男仆偷情的场面。只不过每次参加宫廷舞会时,看见那些英俊贵公子死缠烂打的模样,总是让她倒尽胃口。
因此,尽管公主已经到了成熟性感的年纪,但还是非常严格的规律自己。
有一天,公主又在把玩她的黄金球;或许是想事情想得太入神了吧,一不小心失了手,没把球给接住,黄金球掉到了地上,咕隆咕隆的滚进了池塘里。
她吓了一跳,马上站起身来,可是黄金球已经失去了踪影。公主伸手到池里摸索,可是池子很深,什么也看不见;失望的她不禁哭了起来。
也不知哭了多久,突然有人跟她说话:
“你为什么在哭啊,公主殿下?”
公主抬起头环顾四周,可是看不到和她说话的人;结果往池水中一看,发现有一只褐色皮肤上长着疣的青蛙在对她点头。向来就有洁癖的公主看见青蛙的丑陋模样,十分不悦,马上板起了脸:
“我的球不见了。”
公主简短的回答。
“掉进池子里去了。”
而且还用很不好的口气加了一句。
“是很贵的球喔,黄金做成的。”
公主本人并没有恶意,只是心情相当急躁。
尽管她也明白人人生而平等的道理,但毕竟还是贵族人家养大的孩子,始终拋不开内心的阶级意识。如今这只野生的青蛙,竟然毫无顾忌的和她攀谈,这让公主心中有些不快。
换作是在宫里,如果出身低微的家臣有话想告诉公主,他必须先把话告诉身分高一级的家臣,然后再这样一层一层的把话传到公主的耳中,从来没有低贱的家臣敢直接和皇室贵族攀谈。
“请你不要再哭了,我去帮你找回来吧。不过找回来之后,你要怎么谢我呢?”
“怎么谢你?你要什么我都可以赏给你呀。你想要什么就快说吧。”
这只青蛙究竟想要什么赏赐呢?公主也摸不着头脑。
突然,她想到村子里那些领民们曾因为税赋太高、小麦收成不好而向国王抗议,而宫里那些侍友们则每次都会因为公主把自己穿腻的洋装或高跟鞋赏赐给她们而心花怒放。所以公主想,这只青蛙要的不外乎是食物、宝石或金币吧。
“你想要钱?还是宝石?还是面包和糖果点心?只要你开口,要多少我都送给你。”
“我不需要宝石,也不需要糖果……”
青蛙生气的摇摇头。
哼,公主这么想,少装了,天下的男人都是一样的。父王手下的那些臣子们,哪一个不是极力想讨好父王,逢迎谄媚的功夫简直到了可笑的程度,只要父王下个令,他们甚至会自愿往火坑里跳。反正,为了出人头地不择手段,这就是男人的真面目。
“我的愿望是,希望能和公主你做朋友。”
“朋——友?!”
公主睁大了眼睛。
和青蛙做朋友?那要和它玩什么呢?这只青蛙懂得什么叫游戏吗?它连黄金球都没玩过……。
“我希望和公主坐在同一张餐桌,用公主的漂亮金盘子吃饭,和公主用同一个杯子喝茶,另外我还要和公主睡在同一张床上。如果公主肯答应的话,我就马上潜进池子里,帮你找回那颗黄金球。”
“唉呀,简单,你说的这些条件我都答应。”
话虽如此,但公主心里却这么想!哼哼,这只青蛙在说什么傻话?它要是真的到城里来,一定会被凶悍的卫兵给赶出去。再说,父王和母后也不会让这只航脏的青蛙接近我,毕竟我是他们的独生女,心爱的掌上明珠……
可是,青蛙一听到公主的回答,就兴冲冲的扑通一声跳进了池子里。过了一会儿,青蛙四只脚划着水浮出了水面,然后开开心心的把嘴里衔着的黄金球吐到公主面前。
公主看到黄金球高兴得不得了,赶紧上前捡起来,可是她却没跟青蛙道谢就飞快的跑走了。青蛙在后面拼命的大喊:
“等等我,等等我啊!请带我一起走啊,公主!你忘了我们的约定吗……”
公主完全不理会青蛙的叫喊。
回到城里的公主,很快就忘记了今天所发生的事。
而青蛙则是垂头丧气的跳回池子里。
可是到了隔天,当公主在餐厅和国王、皇后用餐时,突然有一名随从进来报告:
“有位客人说要求见公主……”
“公主有客人?”
国王这么问。
“公主,你和谁约好了吗?”
“我不知道,我没有约任何人啊。他到底是谁呢?他是怎样的人?”
“呃……它不是人,是一只青蛙……”
顿时,公主脸色铁青,双唇颤抖。
“青蛙?那就有趣了,怎么会有青蛙想见公主呢?”
“我……我也不知道……”
然后公主狠下心这么说道:
“你快把它赶跑吧,我没必要见它。”
公主这么命令随从。
于是随从退了下去,可是没多久就又折返回来。
“那只青蛙说,希望公主能遵守约定。”
“约定?这是怎么回事?”
国王的表情突然变得十分严肃。
“我不知道你们之间有什么约定,可是你是一国之君的女儿,难道不了解和臣民们之间的约定有多重要吗?如界你不信守承诺,人民就不会再信赖领主,将来又该如何治理领内的人民呢?”
遭到斥责的公主,这才不情愿的把昨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国王尽管十分惊讶,但还是说:
“那么,就让那只青蛙进来吧,让她和我们一起坐在餐桌前。”
“可,可是,父王……”
公主急得脸色都变了。我怎么能跟那只航脏的青蛙一起用餐呢?
但是已经没时间让她再犹豫了,因为随从已经遵照国王的命令,把那只青蛙带进了餐厅。
青蛙一进了餐厅,便立刻跳到公主的椅子旁边,一屁股生了下来:
“公主,我终于找到你啦……,赶快准备一个席位给我吧,我肚子已经饿死啦。”
公主铁青着脸,什么话也没说。于是国王下令要侍从多准备一张椅子,然后把青蛙小心的放在椅子上。
不过青蛙并没有乖乖的坐在椅子上,反而一弹腿跳到了餐桌上,然后说:
“那里太远了,我吃不到。请把公主的黄金餐盘推到我面前好吗?”
公主忍耐着随时就要爆发的怒火,不情愿的把餐盘推向青蛙。
餐桌上摆着填塞了牡蛎的熏鸡和切片的烤牛肉,十分丰盛豪华。
青蛙看到满桌的菜肴,不禁说:
“啊,真好吃。”
“我还是生平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它一面这么说,一面把面前的食物一扫而空。至于公主,则几乎没有动自己面前的食物,只是怅然的看着这一切。
好不容易这场难挨的饭局结束了,公主想赶快逃回自己的寝室去。
可是这时候,青蛙又再度开口了:
“啊,真是好吃,我吃得好饱啊;肚子一胀,我就觉得昏昏欲睡。公主啊,请你带我回房间去,让我睡在你的丝质床单上。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熊和公主你睡在一起。”
公主吓得哭了起来。这只航脏的青蛙我连碰都不敢碰一下,现在居然想和我在同一张床上睡觉。
以前从来没有男人可以进得了我的房间,更别提躺在我的床上了,但如今这只青蛙竟然……。
可是国王却说:
“它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向你伸出了援手,可是你现在却背弃了当初的承诺,真是可耻至极。”
遭到责备的公主没有办法,只好用指尖抓起青蛙,把它带回自己房间。然后把青蛙放在床脚下,自己准备躺在床上。但这时青蛙又说:
“我好累呀,请让我躺在床上,请让我和你躺在床上一起睡吧,要不然你的父王又会生气喔。”
公主听了怒不可遏,但又怕再度遭到父王的责骂,所以只好把青蛙抓起来,放在床的一角。如此一来,青蛙终于获准和公主睡在同一张床上了。
不过,青蛙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虽然它可以和公王睡在一起,但公主的睡相实在是太差了,有时光是一个翻身,就差点把青蛙给压扁。
于是青蛙想到了一个妙计,它干脆钻进公主胸前的乳沟之中。
公主吃惊的叫出声,因为青蛙的皮肤不但长疣,而且又湿又冷,让她很不自 不过,她同时也感觉到另外一种过去从来未曾有过的奇妙触感。
“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什么感觉?”
公主这样问自己。
那是和过去我抚摸自己时完全不同的强烈感受。
公主摇摇头,拼命的把那种感觉从心里赶走。被一只航脏的青蛙抚摸,竟然还觉得快乐……!想到这里,公主就无法忍受。
可是青蛙倒觉得很有趣,它开始在公主身上到处乱爬。公主这下再也把持不住的呻吟了起来:
“啊,啊啊……不要……”
但是她的声音听起来却像是要求更多似的。青蛙大概也知道公主喜欢这样的感觉。
从这天起,青蛙每晚都会睡在公主身边,在公主身上来回的走来走去。对身子小的青蛙来说,这可是件吃力的工作,但每次公主总是喊着:
“啊,啊啊……”
或者:
“不,不要……”
因为声音实在是太甜美了,所以青蛙也非常的享受。
可是当青蛙想钻进公主最隐私的地方时,公主忽然回过神来,用力的把青蛙给甩了出去。
没想到,青蛙这时却突然变身了,变成了一个英俊潇洒的青年。
一时之间,公主完全摸不着头绪,只是愕然的望着那个青年。
“我爱慕你已经很久了。”
那位英俊的青年用温柔的声音如此说道。
他有晒黑的肌肤、纯白而整齐的牙齿、强壮的体格,和自然而不谄媚的态度……,与过去公主所认识的纨子弟完全不同。
“但我一直没有机会接近你,因为我听说公主非常讨厌王公贵族家的男人,所以我和国王商量,请求仙女把我变成青蛙的模样,这样才有机会接近公主。”
原来这位青年是邻国贵族的次男,个性独立,不喜欢留在城里,而喜欢自由自在的住在森林中,放任胡子留长,肚子饿了便自己打猎钓鱼,过着与世无争的自在生活。
“你化身成青蛙也就罢了,可是竟然对我做出那些事……”
公主非常生气,但眼前这位青年其实正是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所以她并没有出口骂他。
于是当晚两人便愉悦的结合了。
公主很久以前就向往住在森林里,因此主动询问那位英俊的青年:
“住在宫里多无聊啊,我们可以一起住在森林里,快乐的享受自由生活吗?”
“好啊,如果公主你这么希望的话。”
每当要烧水洗澡时,就要自个儿捡柴来生火。如果肚子饿了,就要自己动手钓鱼、狩猎。在青绿的围绕下,小俩口坐在餐桌前,享受着自己烹调的餐点菜肴,津津有味的大口吃着起司和水果。一开始,这样的生活让人感觉非常新鲜有趣。
可是渐渐的,公主开始觉得过腻了这样的生活:
“原来大家向往的田园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愉快。”
她的丈夫是个靠兴趣过活的人,总是写着卖不出去的书。
起先公主因为看中它是个“不像王公贵族”的人,所以才下嫁给他,但是久而久之,便越来越无法忍受他的不切实际。
两人在森林中迎接的第一个冬天,实在是辛苦极了。
厚厚的雪掩盖了大地,连想捡拾枯枝回家烧水洗澡都很困难,更别提到外头打猎果腹。而河水也都结冰了,想钓鱼也没鱼可钓。
看见青年还是闷在家里写着不会畅销的小说,公主越看越不顺眼,开始唠唠叨叨的抱怨起来:
“你是男人吧!难道就不会做些有意义的事吗?”
“有意义的事……?”
“你寄出去的那些稿子又被出版社给退回来了!拜托你写一些符合时代潮流的书,让家里的经济可以独立,不要老是靠父亲大人的接济好吗!”
像你这个样子,比那些成天想当官的“无耻”贵公子还要没出息!
至少他们是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光靠理想是行不通的。公主现在终于了解这就是社会的现实。
好怀念城堡啊,好怀念父王和母后啊。过去,在他们的保护之下,我才能那么任性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不久,公主和丈夫生了小孩,她对小孩的教育要求相当严格。
“千万不可以学你爸爸那个样子!”
这句话已经成了公主的口头禅。
“现实和理想是不同的。你爸爸就是只知道追求理想而不愿现实,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你绝对不可以变成他那个样子。”
公主和丈夫之间就是这样,彼此都瞧不起对方,时常出言互相讽刺。公主非常后悔当初选了一个只会甜言蜜语的男人,早知道就该听从父王、母后的话,和品行优良的贵公子结婚。
而丈夫这边呢?他原以为妻子是个善解人意的女人,没想到却是个只想待在父母亲保护伞下的温室花朵。
那么,他们的儿子呢……?
儿子在严厉的母亲和懦弱的像被去了势的父亲的教养下长大,看多了夫妇吵架,所以逐渐对结婚这档事不敢抱有希望。
他心想,将来可不能找个太有自我主张的女人当老婆。
对丈夫过度期待的女人、压抑丈夫追寻梦想的女人,只会让男人越来越失去冲
结果他们的儿子成了独身主义者,然而公主和丈夫并不明了儿子之所以会这样其实是自己造成的。他们只是一天到晚在儿子耳边唠叨,要他早点成家立业,继承香火传宗接代。
这时公主对自己的丈夫早已死心,她把期待全部转移到儿子身上。至于她的丈夫,也就乐得清闲,径自写他那永远不会畅销的小说。
原本他想拿自己的家庭作为蓝本写一部小说,但实在是乏善可陈,根本缺乏故事性,所以最后便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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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七月, 2005
Episode 1《格林童话》在德国的版本名字是《儿童与家庭的童话》。
在我国国内,也已经具有了悠远的阅读和认识历史,像《灰姑娘》、《白雪公主》这种很华丽的名字,也许能让很多人勾起那种“还是愿意相信那种浪漫美好的事啊”的感动。
然而……事实的真相往往超乎想象之外,有时候,还是不能太相信自己的眼睛。
重新来评价和阅读《格林童话》是因为看到了来自童话中一个故事的歌曲:
我的妈妈杀了我,
我的爸爸吃了我,
我的妹妹小玛莲啊,
检起我所有的骨头,
包在绸手绢里面,
埋在杜松树下。
看完之后激动不已,这么后现代又充满世纪末金属感的东西……放在儿童专柜实在是太可惜了呀!
来看看关于这首歌的故事。
一个男人死了老婆,带着一个男孩子又娶了一个女人,不久之后那女人生了一个女儿,从此开始讨厌男孩。然后把他的头用斧头砍下来,给他的爸爸煮汤喝,爸爸把汤和肉都吃光,骨头吐在桌子下。知道真相的小女儿含着泪检起哥哥的骨头,埋在了门外的杜松树下。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完结那顶多就是一个孩子的悲剧罢了,可是看看后来的发展,男孩的灵魂化作鸟儿,把自己的遭遇四处宣扬,用从喜欢它的歌声的人们那里得 来的石磨,“把后母砸成肉酱”。看到这里终于忍不住大笑,真是残酷到可爱的死小孩啊,这种哈姆雷特式的故事,由德国人写起来更驾轻就熟哪。
还有大家都熟悉与喜爱的《灰姑娘》,曾被改编成《水晶鞋和玫瑰花》的浪漫爱情故事,里面又有哪些暗黑的情节呢?
仙度瑞拉本身就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于是经常受到两个姐姐的嘲笑。可是请大家注意,这种类似的场面并不少见,在今天的世界里,那种又土气又 内向的女孩还是会时不时地受到嘲弄吧?而那两个姐姐只是“嘲笑”罢了,并没有伸手打她,而那些什么把破衣服扔给她洗的行为……在公司里你没有被位高权重的 前辈欺压过吗?可这两个姐姐最后竟要受到被小鸟啄瞎眼睛的惩罚,不是太严重了吗?但是如果把对象换成我的上司……想起来又觉得心里很舒服,难道这就是童话 带给人的“平静与安宁的幸福感”?
还有就是把后脚跟砍掉穿进鞋子的细节,真是爆笑啊。当时的德国女性真有因为爱美或爱情而做出这种行为的人吗?才能写出如此生动又恶趣味的东 西,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是有那种为了参加一场有心上人参加的舞会而把38码的脚穿进37码的美丽鞋子中的女孩吧?难道不是很可爱吗?
而最最暗黑的就是灰姑娘逃离舞会时掉了一只鞋子的事实。
在德国的传统习俗庆典中有让女孩跳过火堆的仪式,如果女孩在跳过火堆时鞋子掉下来就说明她已经不是处女了。而我们的仙度瑞拉小姐,最后也是穿 着一只鞋子离开舞会的,所以西方的书评家们认为这是在暗示灰姑娘在当晚已经和王子发生关系了……啊,果然是儿童看的东西,写得好含蓄,如果没有高人指点, 恐怕直到现在还读不透。
不过一想也是合乎情理,在舞会中发生一夜情的事情好莱坞电影中不是很常见吗,而把区区的一夜情发展成为婚姻这种匪疑所思的解决方式也只有在童话中才能被人毫无怨言地接受。
Episode 2
因为安徒生在语言风格上的独特魅力,所以长时间以来都是厚此薄彼的,现在重新读回格林童话,并不是就说移情别恋了,只是成长为中年人后将视野进行多方面多角度拓展的行为。
从西方的恐怖小说灵异小说到现代的鬼故事,很少有人对肢解人体如此津津乐道,就算有,也会把笔触着重在气氛或人物心理上的一些客观描写,可是 格林兄弟的“儿童看的童话”中却有很多这样触目惊心的场面,而令人绝倒的是,作者却一副事不关己,豪无反省之心地将这样的情节变得理所当然化,除了可以有 那种“没必要让孩子知道为什么有这种事,只要让他们知道有这种事就可以了”的狡辩,或许也是因为法律之家的背景使他们对这种事见怪不怪了。
来看看这一段:
“他们拖来另一个少女,已经喝得醉醺醺的,根本不听她的哭喊叫苦。他们灌她酒喝 ,……姑娘喝下去心就炸裂了。然后他们剥去她漂亮的衣服,把她放在桌上,将她美丽的躯体砍成一块一块,撒上一些盐。可怜的未婚妻藏在桶后直发抖,直哆嗦。 她看得清清楚楚,强盗们为她安排的是怎样的命运。一个强盗发现被杀的姑娘小手指上戴着枚戒指,想捋又一下子捋不掉,就抓起斧头,把手指砍断了。谁料手指头 却高高跳起,飞过大桶,正巧落进未婚妻怀中”(《强盗的未婚妻》)除了最后那段指头飞起来的描写很可爱以外,其它的场面想一想就是心理发毛啊,可是让人大 叫“怎么会有这种事”的同时,真正想要说的是,格林兄弟在被害者这样的遭遇下,居然还有闲情逸志加入符合童话标准的想象,实在是……大师被称为大师,果然 是有其的存在道理的。
还有更可爱的粗神经描写:
“一只血淋淋的的大盆子摆在屋中央,盆里躺着些砍碎了的死人,旁边立着个木砧,砧上横着把亮闪闪的斧头。她吓得要命……〔巫师〕说着把姑娘推 倒在地,抓住她的头发,拖她进了血屋,把她的脑袋往木砧上一按,用斧头砍碎了她,让她的血流了一地。……她看见了……她的两个亲爱的姐姐遭到残害,被肢解 了扔在盆里!”可爱的在后面:“(女孩)鼓起勇气,把她们的肢体找拢来,拼接她们的脑袋、身子和手脚……最后,两个姑娘睁开眼睛,又活了过来。”(《菲切 尔的怪鸟》)前面的血腥描写对于熟读格林童话的人来说习以为常,但真正能成为灵感来源则是后面的一段,完全就是不负责任到了极点的胡编乱造嘛,而且好像主 人公认为死去的人把他们的身体拼合好后就可以重新复活了,虽然是非常非常可爱的小公主心态,但还是忍不住会担心:当初发行的时候,这段故事后有声明:请儿 童不要模仿吗?
除了这种残酷血腥的描写,还有就是格林兄弟的……极为强烈分明的爱憎观。
在《杜松树的故事》中那个把后母“砸成了肉酱(真是好可爱啊,爆笑)”的结局固然是那个女人罪有应得,但是就像以前也曾经说过的,在《灰姑娘》的故事中则是太苛刻了,不就是嘲笑了一个脏丫头几句嘛……
到现在仍然耿耿于怀的是《圣母玛利亚的孩子》中的惩罚。女孩只不过是不承认对圣母开了门罢了,又没有伤害任何人,可是却被圣母赶了出来,还被 惩罚不能说话。后来嫁给了国王,圣母又来骚扰她,还是让她承认开了那扇门,女孩不能开口说话,就夺走了她的孩子,第二年又来,故技重施,遭到拒绝后又夺走 了人家的第二个孩子,第三年还来,又把人家的第三个孩子枪走了……天啊,这是什么世界啊,不就是不承认开了那扇门吗?后来女孩被误会为会吃人的妖怪,要遭 火刑处死,被绑在柱子上时终于流下泪水,并且奇迹般地能发出声音,说出了:“是的,玛丽亚,我开过那扇门。”话音刚落,女王(?)就出现了,把孩子还给了 她,并且和蔼地说:“悔过自新的人是会得到原谅的。”
虽然是完美的结局,可是还是捏了一把冷汗,如果女孩最后硬是不开口,真的会这么死去?而原因就是因为她没向圣母承认开过那扇她根本没有进行任何不良行为的门?
说到这里,其实已经很清楚了,圣母大人只是因为“居然敢对我说谎”的这个事实而生气罢了,却做出了那种强悍霸道的事,这种任性程度,世间的哪个女人能比?
啊,果然是权威与荣光永在的圣母陛下啊,阿门……
Episode 3
主角仍然是格林双璧……的童话。
早在看《尼伯龙根之歌》的时候,就有“格琳希尔德殿下哪里都好,就是嘴碎了点”的感叹,并终于因为这个小缺点酿就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悲剧。作为“日耳曼民族的精神源头”的这部史诗,对格林兄弟的影响是非常深入和悠远的。
看看童话中那些可怜的姑娘们吧,《圣母玛利亚的孩子》中的女孩只不过因为不承认开了门就被惩罚不能说话达5年之久;,《十二兄弟》里面的妹妹 为了救哥哥7年不能说话,《六只天鹅》里面的是6年。这些女人要么被人抢走了孩子,要么被人陷害遭丈夫误解,可是却都有莫名其妙的理由不能开口说话。
而最最怪异搞笑的是《铁炉子》里面的那个王子,挑三检四地要娶一个国王的女儿,然后抛弃她消失的原因竟是:公主跟他讲了超过三句话!
笑倒~看来齐格菲利特的悲剧真的是被德国男人啃透了的说。
除了这种“不许说话”的惩罚外,比较具有德国当时的写实风格的惩罚就是“穿着红鞋子跳舞到死”的招数了,在著名的《白雪公主》、《爱人罗兰》中的坏女人都是这种死法。
说到在滚烫的烙铁上跳舞这种残酷的事,就不由得想起来阿玲,刚开始看《北斗神拳》时还不喜欢,后来每次都会被走上被火烤着的铁制舞台时的女孩 感动,也理所当然地希望能和阿健过上幸福的生活,可是却在最后一刻认识到自己喜欢的是巴特,最后那个“让人生在战斗中燃烧”的结尾真是郁闷到死啊……
回过头来继续看格林童话,说到《白雪公主》这个近年来在西方广遭争议的童话,真是具备了种种后现代主义特征的另类先锋文艺作品。真的没有实验剧团来做关于它的改编剧本吗?
像比较广为人所知的母女二人的“伊底帕斯情结”或白雪公主本身性格中的暗黑及阴险本色由贵大人已经做了非常透彻和深入的描述了,可是那个有着恋尸癖的王子还是让人欲罢不能。
不仅仅是看到了白雪公主的尸体以后就要把她带回城堡,更令人喷饭的是“每天要在白雪公主的水晶棺材边吃饭,否则就会食不下咽”的这种设定,这 倒也罢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或者执著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人意外地发现了王子的适应性、大胆无畏的精神和能将对兴趣的迷恋程度 进行无差别延展性拓展的精神。
当他看到死去的尸体突然坐起来的时候竟然没有害怕,而是非常高兴地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你在我的身边……我很喜欢你,能和我回城堡吗?” 这……的确是对尸体有深入研究的职业水准的人啊,能快速地辨别醒来的是公主本人而不是其他的第三类生物?果然是无比高贵与勇敢的王子殿下啊,这时他身边的 下人和随从都已经逃得不见踪影了。
根据《格林童话》初版的描写,公主并不是因为棺材撞上树而醒来的,而是被被王子喝斥要日日夜夜抬着它的奴仆心怀怨恨地抽打背部才吐出毒苹果的。
Episode 4
终于进入了解开谜底的征程,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暗黑的狡辩。
不管怎样,还是闲聊。
想要深入地探讨格林童话,实在还得老话重提——《尼伯龙根之歌》。
最初决定去看这本人民出版社在解放初就翻译引进可是在今天的世面上却绝对难得见到的书,当然是因为那个由“年薪小偷”,“家庭和道德的敌 人”,“会走路的伤风败俗”那群不良中年组成的流亡地集团的故事,可看了之后也不由自主地拿来和希腊的两部史诗做比较。自己感觉喜爱程度是胜过后者的。
单论故事内容的磅礴和情节情绪的跌宕已不在后者之下,而其中更适合个人暗黑口味的还是那种毫无道理的作恶和杀人动机。
故事从一开始就是尼德兰王子杀恶龙,一直流血到前尼德兰王后被砍掉头算数,其中死的人之多,死得原因之冤屈难辨,甚至最后和匈奴战斗的气势宏大都是胜过希腊史诗,但是,《尼》却只能成为北欧民族甚至仅仅是日尔曼民族的精神财富还是有其背后的内幕的。
那就是——这实在是有违基督教教义或人类的精神向往的。
现在可以回到格林童话了。
格林童话是格林兄弟走访了德国各个地区后收集整理的集子,因此格林兄弟并不是作者,只是讲述着,换句话说,这本童话和马琳堡大学法律系的格林 兄弟并没有血缘上的关系而是格林兄弟收养的生活在社会中下层或郊区的民族精神根深蒂固的人们的生产品。而这群人所知道的这些故事大都又多是当地流传或是从 父辈那里听来的,因此,格林童话和尼伯龙根之歌一样,都是建立在日尔曼民族本质上的东西,而并不只是单纯的“讲给小孩子听的故事”。
所以,那些血腥、残忍、让人感到极具歌特式风格的场景和故事是十分真实地反映了德国人民的喜好的。爆笑。
想起读书时读《诗经》,很喜欢课本上选编的《蒹葭》或《硕鼠》什么的(硕鼠真的是好可爱),于是抱持着那种憧憬尊敬的心情自己去找来全集读, 最初读到“亦既觏止,我心则降”这种句子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真的是高贵而稳健的作品吗?后来经过高人指点,才想通:都是没文化的农民口头传唱的 东西,能高雅到哪里去?想来孔老先生当初面对时一定是更加原始粗犷的东西,能这么选编出来也真是不容易了。
啊,喝杯红茶吧~
所以,格林童话中会有那种杀人啦,乱伦啦,恋尸这些只属于平凡人而不是应该出现在王子公主的世界中的东西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了,毕竟是,基础扎根于人民的东西嘛。
但即使这样,还是对吃人的场面感到不舒服,怎么,德国人也有人肉情节?
据我所知,这好像我们的邻邦,友好的大和民族的专利呀~
Episode 5
好像已经走向了欲罢不能的态势了,擦汗,但还是因为有些东西想要表达才把美好的青春浪费在键盘上的。
没错,任何东西都不是没有道理的无节制进行的。
虽然道理本事的存在意义是不值得深究的事。
格林童话在初版时即使在德国国内也成为广遭非议的读物,因为当时的书中有大量的淫乱、色情场面,后来经过多达七次的改正,才成为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
而我国国内所能看到的格林童话在翻译上可能还存在着某些民族限制的问题,而最初出版的格林童话在德国又以《原始的格林童话》之名重新发行,在我国台湾也可以买到繁体中文的译本,分别叫《初版格林童话》或《令人颤栗的格林童话》。
也正因为这些文集的出版,引发了关于“儿童究竟还有没有必要读古典童话”的争论。因为即使是童话,本质上,也是建立在当时的社会人文基础上 的,反映的是当时的生活状态,而对于儿童来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了解那些即使历经岁月流逝也不会退色的美好事物和未来他们所必需面临的一切。
同时对于我自己来说,也实在是找不到非读格林童话不可的原因,如果不是因为已经无可救药的暗黑心理和成长为一个无事可做的中年人的苍白现实,这种语言贫乏,故事单调,已经被电影电视舞台剧场挖掘干涸的东西是否还能引起我的兴趣,结果是完全不具备猜测价值的。
还有一本不得不提到的书就是和《格林童话》具有相同的本质但是仍然被广为传诵被称为“学习英语的必需读物”的英国的少儿书籍:《鹅妈妈童谣》。
对于中国的儿童也许对这本书和里面的故事并不熟悉,可是中国的成年人却或多或少地对这本书有所了解,例如著名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喜欢格利高里·派克或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朋友则一定对这本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
《鹅妈妈童谣》中有一段与《格林童话》里的《杜松树的故事》非常相像。
My mother has killed me,
My father is eating me,
My brothers and sisters sit under the table,
Picking up my bones,
And they bury them
under the cold marble stones.
我不知道英国的儿童会怎样去联想和认识这样的场面,唯一可以肯定地是在我国的少儿读物中是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东西,但有必要提出的疑问是:在阅读童谣的孩子们是否有足够的思维能力去理解他们所读到的东西。
There was a man, a very untidy man,
Whose fingers could nowhere be found
to put in his tomb.
He had rolled his head far underneath the bed;
He had left legs and arms lying
all over the room.
之所以要引用英语原文的用意相信大家应该非常清楚,如果不清楚地话可以试着朗诵一下,没错,读起来是非常朗朗上口而且能够不假思索地进行断句 和押韵和处理,(好奇妙啊)~这样就可以藉由英语中的相同现象来说明《格林童话》中的问题:那就是童话这种东西并不是给孩子进行思想上的熏陶,只是要给尚 未可以流利说话的孩子的语言教育(?)。
最近弄到一套东立出版社的正版《孔雀王》,拿到书时在封面上赫然印着:十八岁以下者禁止观看。心中一愣:想当年自己初看时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却没有感到其中有什么不该认识的东西。
抱着好像在被窝里偷吃栗子的心情翻开了书,便是满目的尸体啦、天花板上的人脸、或是沾满血腥的裸体女人,奇怪怎么会对这么具有冲击性的场面印象淡薄。直到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脑海里不经意地印出书中的鬼魂形象时,才迷迷糊糊地诅咒:根本就是十八岁以上才不能观看嘛!
所以,所谓童话就是指给儿童看的东西,只有那种“无知者无畏”的坚强神经才能够承受这种种火爆刺激的悲欢离合。而我们成年人,还是应该保持温暖宽容的心态,把这片只有纯真才能够化解的冷酷还给孩子,毕竟这个社会属于成年人的乐趣还有很多吧,笑。
那么,就是这样,终于决定要退出这个领域,所以这份动机可疑的闲聊也优雅地走到了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