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九月,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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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大,学科、术科并重。学科方面有戏剧史及剧本研读,术科方面除了学习表演、导演、剧场运作外,每学期还要打卡做满一二○至叁六○小时的剧场工作。除了做剧场工外,我还参加过叁次正式舞台演出及导过一次小剧场。伊大两年、艺专叁年,五年的戏剧养成教育,成为我日後电影创作的底子。
当时一眼看过去,我以为最优秀的人才都在表演组,我就有个概念,如果把戏剧剥到最後,用削减法衡量每个元素,哪些可以不要,那麽最後最必要的一个元素就是,一个演员站在舞台上面对观众。 过去在艺专,从一年级开始我就演男主角,自小练习的演讲经验,让我可以口齿清楚,在台上我是有两把刷子的。然而到了伊大,语言不行就不能演,只能演默剧、小配角,埋头在一边学习导演功课,比较没意思。
那时我开始兴起念头,当导演就要当电影导演。一九八○年拿到戏剧学士後,我同时申请了伊大的戏剧研究所和纽约大学电影研究所。 我将转念纽约大学电影研究所的想法,征询父亲的意见,父亲本来希望我继续念戏剧,拿博士,将来好教书。最後还是同意我念电影,学费及拍片花销家里会帮我。
我一读电影就知道走对了路。因为我当演员是一种表演,当导演也是表演,藉电影来表演。电影主要靠声光效果,没什麽语言障碍,这是我最适合的表现方案。
拍电影我很容易就上手,那时我英文都讲不太通,句子也说不全,但拍片时同学都会听我的,做舞台也如此,在台湾、美国都一样,不晓得为什麽。平常大家平等,可是一导戏,大家就会听我的。导戏时,我会去想些很疯狂的事,而且真的有可能就给做出来了。我想,那麽容易上手,一定有些什麽东西在里面,也许这就是天分。
真搞创作的,其实没什麽高深学问。拍片实务是街头智能,靠的是临场的机变反应。可是想法的成形,却是个复杂的有机过程。
我在NYU拍片後才发现,平常在班上滔滔不绝、分析电影头头是道的人,一拍片,你不敢相信那是同一个人,那麽简单的事情,他都反应不过来。我这才知道,读理论和拍片根本是两码事,是两种不同的才份。当然,有些人像高达(Jean-Luc Godard)、楚浮(Francois Truffaut)两样都具备,但这种人真的不多。
身段高的人常常拉不下脸来放胆一试,较难突破现状。我觉得人的自尊和他的知识背景有关,而创作多是本能,是打破现成观念的。
观念能分析很多东西,可是创作不是观念分析,创作是运用想象力直观的去表达一种经验,创作者本身只是作品诞生的一个工具。
从小学起一路到拍《推手》之前,在台湾升学体制下形成的士大夫观念,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来评判一个人的高下,在这种科层里,我所处的地位始终徘徊在吊车尾阶段,反而是一种解放。到了艺专,我第一次可以抛开以往的价值观,像个新生儿般的重新开始。走上这条路,是一种原始的冲动,非做不可。



